我国国家机构分为这五类:
国家权力机关--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;
国家主席; 国家行政机关--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 *** ;
国家军事领导机关--中央军事委员会;
国家审判机关--更高人民法院、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;
国家检察机关--更高人民检察院、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。
法律依据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第五十八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第五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更高国家权力机关。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第五十九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。各少数民族都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代表产生办法由法律规定。